最高单项补贴3000万元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布

920日,广州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就《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若干措施》围绕基础设施补贴、产业园区扶持、低空飞行服务补贴、适航审定补贴、标准制定补贴、核心技术攻关扶持、创新平台载体扶持、示范应用场景扶持、重点项目扶持等九个方面提出扶持措施,最高补贴达3000万元。政策有效期三年。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30日。《若干措施》摘录如下。

 

基础设施补贴

 

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有序规划建设适应低空飞行器航线需要的起降坪、垂直起降点、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等基础设施,构建低空飞行器起降点和航线网络。鼓励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对在黄埔区建设无人机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等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企业,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分类别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个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不超过10万元,每个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不超过3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产业园区扶持

 

对经区主管部门认定的低空经济产业园的运营管理机构,每年按照实际运营费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运营补贴期限最多3年。入驻经区主管部门认定的低空经济产业园的低空经济企业或机构,按实际约定租金给予企业或机构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0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多3年,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低空飞行服务补贴

 

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搭建低空飞行服务、运营保障、检验检测、适航审定、在线交易等低空经济领域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低空飞行器应用验证场地。对提供免费公共服务的黄埔区低空飞行试验场的企业,按照每年实际运营费用50%进行补贴,每年度不超过300万元。

适航审定补贴

对将总部或研发、生产、制造落户在黄埔区的的低空经济企业,在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后,最高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万元。其中,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300万元。每家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同一企业获得多个产品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不重复补贴。

标准制定补贴

对在黄埔区经营的低空经济企业或机构牵头制定并获发布的低空飞行器产品、低空检验检测、低空起降设施、低空运营服务等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经认定,分别对应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每个企业或机构最高补助200万元。

核心技术攻关扶持

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研发及产业化,鼓励黄埔区企业或机构围绕低空航空器相关的电池系统、飞行控制系统、动力系统、航空级碳纤维机体等核心领域开展技术公关,并形成产业化应用,经申报并由区主管部门评选后,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助,政策有效期内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

创新平台载体扶持

支持建设专业化创新载体,鼓励区内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低空经济创新载体建设,对首次经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工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认定的低空领域民航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扶持。

示范应用场景扶持

支持低空飞行器场景应用,在高端商务、高品观光、高效物流、智慧城市管理等领域滚动发布应用场景创新重点任务。对经认定的每个标杆性示范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 30%、最高500万元的补贴。每年认定最多3个标杆性示范项目。

重点项目扶持

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低空经济产业重点项目,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另行予以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