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新规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无线电管理明确规定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无线电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此举旨在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等纳入无线电管理范畴,确保管理政策与上位法有效衔接。

 

根据该办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需遵守相关管理要求,优化调整了可用频率范围,并明确了无线电台执照办理要求。对于微功率短距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无需取得型号核准、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进一步简政放权,方便用户使用,促进产业发展。

 

办法还规定了无线电干扰处理原则、无线电管制、监督检查等内容,明确了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制定过渡政策以保障生产制造企业和用户权益,确保相关产业链的稳定性和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