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五大创新保障低空经济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今年2月1日起施行
五大创新保障低空经济发展
我国首部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昨日,该法规解读会在深圳市人大召开,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负责人就《条例》进行全面解读。据悉,《条例》针对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多处制度创新,全力保障低空经济“飞得起、飞得稳、飞得好”。
现状:深圳具备较好的低空经济产业基础
有关部门解读
市工信局:力争2026年深圳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深圳还将加大航空产业资源导入,将航空器安全性指标纳入航空标准,培育完善的供应链体系。
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探索“城市空中交通”新业态
五大创新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
建设“低空飞行服务平台”
制定低空空域使用方案
探索低空飞行在各领域的应用
建设“低空飞行营地”
保护知识产权
深化国际合作推动标准体系建设
强化安全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拥有、使用航空器反制设备”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拥有、使用航空器反制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