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约50个通用机场!《山东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聚焦通航和无人机等产业方向,加快发展低空经济 (下)

(三)实施东方航天港引领工程。

1.高标准布局航天港建设。充分发挥省推进东方航天港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规划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形成海上发射保障和航天产业发展新优势,建设全国重要的商业航天产业基地、空天信息产业园,打造国际一流商业航天海上发射母港。塑强航天港“天上有星、陆上有箭、海上有船”三大核心能力,完善园区、产业配套建设,建设海上发射技术服务港、航天产业制造园区、航天产业配套园区、航天应用文旅园区等“一港三区”,创建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构建商业航天全产业链生态。

2.强化海上发射服务保障能力。按照“一港两用”思路,兼顾通商通航能力,构建形成“一站式”海上发射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火箭垂直总装保障厂房,完善岸基保障能力。推动东方航天港与国内优势航天企业合作,建设世界首个坐底式火箭发射平台,支持在列及在研大型固体火箭发射、中小型液体火箭发射与回收,提供具备“固液兼容、冷热兼备”“机动发射+近岸发射”“一次出海、多次发射”、海上回收等领先优势的商业发射解决方案。建设空天飞行试验中心,延伸海上发射组团功能。支持海阳港通用泊位建设。

3.强化航天综合配套能力。提升火箭研制生产、总装测试及核心配套能力,打造全国领先的固体运载火箭总装测试基地。以“东方慧眼”星座为核心,构建空天信息服务能力,建设东方航天港卫星数据产业园,打造集卫星数据存储、应用、交易、灾备于一体的绿色卫星数据应用中心。建设东方航天港航天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海上发射观礼、航天科普研学、海滨休闲观光等特色航天文旅产业。

(四)实施园区载体集聚工程。

1.打造专业化航空航天产业园区。聚焦航空服务链、空天高端制造链、空天信息应用链等发展重点,打造航空航天领域优势产业、重点项目集聚地。高水平建设济南空天信息产业园、青岛通用航空产业园、烟台东方航天港产业园,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空天产业集聚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围绕航空航天系统模块、零部件研制、新材料生产制造、航空培训等优势领域,做强中国商飞东营试飞基地、滨州大高航空高新产业园、济宁航空航天产业城、潍坊航空航天产业园、日照岚山通航产业园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支持济南市围绕空天信息大学打造特色产业园区。

2.培育壮大航空航天骨干企业。积极招引航空航天产业“国家队”、民营领军企业在山东省设立运营总部、区域总部、研发总部和事业总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或参与全国性商业航天联盟。推动航空航天领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火箭卫星总装制造、大飞机关联制造、通用飞机整机制造、无人机制造、空天新材料研发能力,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相互配套、大中小型企业融合共生的产业生态体系。重点扶持航空航天装备、卫星研制、关键零部件、新材料、空天信息应用等领域创新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谋划实施重大项目。加强与国家部委、央企集团对接,争取重大牵引性项目在鲁投资布局,形成“建设一批、开工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的格局。支持各市制定航空航天产业招商图谱,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建立招商项目库,利用专业园区、孵化器等平台资源优势,采取“一区多园”“园中园”“区中区”等模式,大力实施“补链”招商和“强链”招商。强化产业园区综合服务功能,实施重大项目落地“一企一策”,为项目建设主体提供业务对接、资源导入、投融资等全方位服务,配套完善前端研发、项目评估、信息咨询等全链条保障。

(五)实施开放融合发展工程。

1.拓展航空航天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家部委、央企、科研院所合作,服务和承担更多国家战略任务。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黄河流域跨省域合作交流,推动与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武汉等国家级航空航天产业基地合作,积极融入中国商飞、波音、空客等商用飞机供应链。开展国际化战略对接和多形式国际国内合作,鼓励外资、民营等资本来鲁投资发展航空航天产业,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增强全球范围资源链接能力。

2.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加快发展低空经济,强化通用航空产业内部资源融合发展,统筹全省低空空域使用需求和管理要求,加快推进空域分类划设、分级管理,提升使用效能。推广运用5G、北斗导航等自主可控技术手段,编绘省域目视航图,构建符合通用航空发展需求的低空空域管理体系。打造济南低空产业示范基地。

(六)实施基础设施支撑工程。

1.完善空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航空航天创新创业、检验检测、试验测试等公共平台,完善专业技术服务、成果转化服务、综合培训服务体系。整合省内现有星座资源和需求,统一星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空天数据资源池。完善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加快推进全省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统一,建设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山东分中心、国家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北斗三号区域短报文通信应用服务平台,形成全天候、高精度、高并发、大容量的省级北斗时空数据综合服务体系。依托省国土测绘院及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立全省遥感影像统采分用工作机制,完善空天地立体化影像获取体系,丰富遥感影像数据资源,提升快速处理和智能解译能力。推进中国航天环境可靠性试验与检测中心、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先进无机非金属行业中心、国家碳纤维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载体建设。建设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威海观测站。

2.统筹推进全省机场建设。优化全省民用机场布局,打造层次清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化运输机场群。支持青岛和济南机场协同打造国际航空枢纽、烟台机场打造区域航空枢纽,积极培育临沂机场区域航空枢纽功能,推动新建枣庄、聊城、淄博、滨州机场,迁建威海、潍坊机场,展德州、泰安机场前期研究工作。打造全省覆盖、协同高效、服务优质的通用机场群,鼓励支线运输机场增设通用航空功能设施,支持日照、滨州机场打造全国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融合发展示范机场。推动通用航空服务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4A级及以上景区、农产品主产区和主要林区。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发制造产业集聚区和主要应用场景试验地区布局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基地、试验飞行场地、配送设施等节点,建设东营、青岛全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实验基地。

(七)实施应用场景拓展工程。

1.拓展航空航天技术应用。推动卫星应用与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促进软硬件产业体系协同发展,构建跨产业、跨领域产业形态。在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智慧物流、智慧农业、防灾减灾、水务监测、安全生产、应急通信等领域,优先推广使用卫星与无人机应用服务和相关数据产品,打造一批空天信息数据资源应用样板。建设山东省无人机联动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全省无人机联动组网,为自然资源、农业植保、环境监测等应用场景提供对接服务。鼓励将北斗产品和服务全面推广至无人飞行器、地面机器人、水上无人船等领域。打造智慧车联网综合服务云平台,鼓励汽车企业开展基于卫星技术的智能驾驶应用,建设济南北斗导航信息产业基地。强化数据开放共享,推广基于卫星数据的共享车辆管理、生命体征采集、紧急呼救、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精准位置上报等特色应用,提升惠民服务能力。

2.培育航空航天新兴消费集聚区。适应消费升级新需求,围绕研学、旅游、运动、体验、短途运输等领域,丰富拓展航空航天消费新场景。鼓励开展科普教育、模拟体验、航模比赛、夏令营等形式多样的航空航天活动。实施低空经济培育行动,拓展无人机应用场景,丰富低空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利用城市边缘闲置地、生态公园绿地等适宜区域建设航空飞行营地。逐步建立覆盖省内有条件的重点景区的低空旅游航线网络,推广开展高空跳伞等航空体育活动,支持航空俱乐部发展。支持济南、青岛、烟台等机场积极开展公务机业务。鼓励航天科普馆、空天信息科技馆、通航科技馆、飞行体验中心、通航夏令营等科普项目建设。

3.精准赋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天空地海一体化遥感系统,搭建涵盖卫星平台、航空机载平台地面接收系统等在内的多维多类型立体观测体系,提升城市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发挥高精度卫星、无人机、通用航空等在城市综合治理、重要设施安全监测、城市车辆监控管理、水域巡检中的优势,丰富在城市物流、应急医疗配送、活动安保等行业应用,服务未来社区、智慧园区建设。

4.建立航空应急救援服务体系。支持构建覆盖全省、空地联动的航空应急救援网络,组建航空应急救援机队和应急救援专业人员队伍,创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示范省。布局完善灾害监测核心基础站点和常规观测站点,构建安全风险感知网络。完善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自主可控的应急卫星通信网,开展航空医疗救护、抢险救灾、森林防火、空中巡防、维稳处突、物资投送等业务,打造若干省级通用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加强航空应急救援产品研发,建设航空应急救援产业研制基地和通航应急救援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全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部门衔接协调,合力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扶持政策制定和重大项目招商建设等工作。建立航空航天专家库,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撑。各市、各部门按照本规划内容,加大对航空航天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立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有效机制。

(二)完善要素资源保障。建立省级航空航天重点项目库,将优质项目优先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强化人才、资金、土地、用能等方面要素保障,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航空航天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基金支持,充分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探索设立适度规模航空航天领域基金,重点支持火箭卫星、通用航空及无人机制造、北斗导航、关键零部件等领域发展。引导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与航空航天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和产品,发展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拓宽航空航天领域重大项目融资渠道。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发展商业航天发射等相关保险产品。全面落实航空航天领域企业研发、技改、技术装备进口减免税、留抵退税等政策。建立航空航天重大设施设备共享使用制度和优惠政策,推动重大科研设施设备开放共享。

(三)强化督导推进落实。强化本规划在全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中的统领作用,各市、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强组织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重点任务如期完成。积极吸引各类行业协会、企业团体、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营造促进航空航天产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