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各区政府”支持低空经济政策一览
深圳超前规划,最先抢占发展先机,出台全国首部低空经济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从基础设施、飞行服务、产业应用、技术创新、安全管理等方面助力低空经济产业“高飞”。
2023年,深圳低空经济年产值已超900亿元,同比增长20%;新开通无人机航线77条,新建无人机起降点73个,载货无人机飞行量60万架次,飞行规模全国第一,消费级无人机占全球70%的市场份额,工业级无人机占全球50%市场份额;直升机飞行量超2万架次,飞行规模全国领先。
深圳还率先成为我国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全国通用航空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城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究其根源,离不开深圳良好的产业基础。以低空支柱产业无人机为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深圳已拥有成熟完备的无人机产业链条,聚集了大疆、丰翼科技、道通智能、路飞智能、天鹰装备等一批行业头部企业,产业链条完备度世界领先。
一、《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1.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低空飞行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能力;
2.根据本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特点和需要,制定财政、金融、人才、知识产权、土地供应等相关政策,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
3.支持和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在本市开展航空器研发制造、低空飞行经营、低空飞行保障以及衍生综合服务等活动。
二、《深圳市关于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企业,新落户深圳,在深追加产业投资项目、实现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运营航线等都可获得资助,最高资助金额达到5000万元。
三、《深圳市龙华区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1.建设一批创新示范、辐射带动力强的低空经济产业项目,培育业态集聚、功能完备的低空经济产业园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低空经济产品,集聚一批创新引领、创意丰富的低空经济专业人才,建立起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低空经济产业体系。
2.到2026年,打造1个营收超10亿级的低空经济产业集群,新增10家以上“四上”企业,引进或培育30家具有竞争力的低空经济上下游企业,涌现一大批各具特色、动力强劲的中小微企业。
四、《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
1.“打造低空经济企业总部及研发基地、建设世界低空经济高地”;
2.针对整机企业、低空核心部件、关键材料及运营服务企业等给予多项千万级支持,最高单项补贴达6000万元;
3.对新落户低空经济领域企业,注册资本规模500万元以上(含),符合条件可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资助;
4.对新引进整机企业,南山区拟根据上一年度产值或营业收入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而对新引进低空核心部件、关键材料及运营服务企业,最高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
5.奖补政策中数额最大的,是对落地南山区的低空飞行器整机研发、制造及运营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不含地价)达到1亿元以上(含)的,按项目投资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五、《福田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到2025年,宝安区低空经济创新水平国际一流、基础设施国内领先、低空场景丰富多元、产业能级大幅跃升,产业生态不断完善,产业集聚效应凸显,低空经济产业链成型成势,成为宝安未来经济重要增长极。
七、《盐田区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八、《龙岗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1.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建设低空先进技术应用平台、专业化平台载体(针对各类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支持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对研发成果产业化贡献予以一定奖励。
2.集聚优质产业资源推动整机研制项目落户,对达到一定产值/营收规模的新引进项目予以一次性奖励;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核心部件和关键材料研制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鼓励存量企业扩大投资,对投资额予以一定比例的扶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予以相应的一次性扶持;鼓励产业链招商引资。
3.积极拓宽市场应用场景。支持开设载人航线服务、支持低空智能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低空飞行器市场化应用(鼓励无人机应用场景开发)、鼓励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鼓励政府购买服务)等。
4.发展低空经济服务业态。完善无人机综合应用测试基地建设、鼓励行业通用认证标准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低空经济险种、支持举办行业展会和学术论坛等。
5.强化低空经济发展保障。打造低空飞行试验区(落实市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低空经济集聚区(包括在坂田建设低空经济研发办公区,利用工业上楼项目建设低空经济制造基地)、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低空经济人才引育等。第六部分附则,包括4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