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民航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327日,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民航局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工信部联重装〔202452号)。方案明确,发展通用航空制造业,加快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是塑造航空工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制造强国、交通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方案提出,到2027 年,我国通用航空装备供给能力、产业创新能 力显著提升,现代化通用航空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高效 融合产业生态初步形成,通用航空公共服务装备体系基本完善,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特征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在城市空运、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领域实现商业应用。航空应急救援、物流配送实现 规模化应用,城市空中交通实现商业运行,形成20个以上 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示范,打造一批低空经济应用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品牌产品。

 

方案提出,到2030 年,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特征的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新模式基本建立,支撑和保障短途运输+电动垂直起降客运网络、--无人机配送网络、满足工农 作业需求的低空生产作业网络安全高效运行,通用航空装备 全面融入人民生产生活各领域,成为低空经济增长的强大推 动力,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

以下是方案部分内容摘要:

方案明确,完善通用航空装备产品谱系。加快提升通用航空装备技术水平,提高通用航空装备可靠性、经济性及先进性。推进大中型固定翼飞机、高原型直升机,以及无人机等适航取证并投入运营,实现全域应急救援能力覆盖。支持加快支线物流、末端配送无人机研制生产并投入运营。支持智慧空中出行(SAM)装备发展,推进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等一批新型消费通用航空装备适航取证。鼓励飞行汽车技术研发、产品验证及商业化应用场景探索。针对农林作业、工业生产等应用需求,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适应性。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强总体、系统、软件、元3器件、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瞄准无人化、智能化方向,攻克精准定位、感知避障、自主飞行、智能集群作业等核心技术。以电动化为主攻方向,兼顾混合动力、氢动力、可持续燃料动力等技术路线,加快航空电推进技术突破和升级,开展高效储能、能量控制与管理、减排降噪等关键技术攻关。强化装备安全技术攻关,重点突破电池失效管理、坠落安全、数据链安全等技术,提升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

加速通用航空动力产品系列化发展。加快200kW 级、 1000kW 级涡轴,1000kW 级涡桨等发动机研制;持续推动 100-200 马力活塞发动机批量交付,实现市场规模应用。加快布局新能源通用航空动力技术和装备,推动400Wh/kg 级 航空锂电池产品投入量产,实现500Wh/kg 级航空锂电池产 品应用验证;开展400kW 以下混合推进系统研制;推进 250kW 及以下航空电机及驱动系统规模化量产,以及500kW 级产品应用验证。

 

推进机载、任务系统和配套设备标准化模块化发展。结合航空应急救援、传统作业、物流配送等领域装备需求,加快推进统标统型,发展模块化和标准化任务系统,提升产品互换性和市场兼容性。不断完善满足适航要求的货架化通用航空配套产品谱系,加快发展低成本小型航电系统,推动配套设备与飞机平台协调发展。

 

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立足发展基础和资源优势,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在长三角、粤港澳、成渝、江西、湖南、陕西等重点地区,建设从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示范验证到应用推广的一体化创新发展产业生态,打造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要素集聚、网络协作高效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实现通用航空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

扩大航空应急救援示范应用。重点围绕航空灭火、航空救援、公共卫生服务、应急通信/指挥四大领域,在京津冀、长三角、东北、中西部、边疆等重点地区,扩大航空应急救援装备示范应用。创新航空应急救援装备体系化应用模式,强化实战实训,推动构建有人无人、高低搭配、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航空应急救援装备体系。加快无人机在应急救援领域示范应用。

深化航空物流配送示范应用。聚焦--物流配送需求,在长三角、粤港澳、川渝、内蒙古、陕西、新疆等重点地区,鼓励开展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示范,形成量大面广的航空物流配送装备体系。支持研究低空物流解决方案,探索智慧物流新模式,推动大型无人机支线物流连线组网,以及城市、乡村、山区、海岛等新兴场景无人机配送大规模应用落地,推动构建航空物流配送网络。

加速城市空中交通示范应用。适应未来城市空中交通 需要,支持依托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以eVTOL 为 重点开展应用示范,支持举办相关赛事活动。支持一批智慧空中出行(SAM )装备加快市场应用,鼓励探索构建立体交通低空航线网络, 着力培育商务出行、空中摆渡、私人包机等载人空中交通新 业态。

拓展新型通用航空消费示范应用。面向低空旅游、航空运动、私人飞行和公务航空消费市场,在山西、内蒙古、上海、河南、湖南、海南、新疆等重点地区,开展通用航空+应用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发多样化低空旅游产品,推进通用航空+旅游应用示范。支持开展飞行体验、航空跳伞等消费飞行活动,大力推广轻型运动飞机、特技飞行器,推进通用航空+运动应用示范。

促进传统通用航空业务规模化运行。鼓励围绕航空培训、短途运输、农林植保、物探巡检等传统通用航空业务领域,在川渝、内蒙古、黑龙江、新疆等重点地区开展规模化、常态化运行示范。推进短途客运通用航空装备批量交付运营。鼓励拓宽无人机在电力巡线、生态监测、航拍航测、航空物探等场景的商业化应用。

推动智能高效新型运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5G、卫星互联网等融合应用,支持空天地设施互联、信息互通的低空智联网技术和标准探索。推进通用航空器北斗标配应用。推动试点地区政府与企业在低空监管服务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建设等方面协同,促进三维高精地图、气象数据、通信导航等公共信息开放。推动构建目视航线网络,支持完善运行规则,健全航空信息资料保障机制,提升飞行服务保障能力。鼓励企业建设智能调度、动态监测、实时情报服务等为一体的飞行服务系统。

推动新型基础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将低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加强与城市运输系统连接。支持探索推进楼顶、地面、水上等场景起降点建设试点,完善导航定位、通信、气象、充电等功能服务,形成多场景、多主体、多层次的起降点网络。充分利用好现有航空基础设施,推动建设一批智能化、集成型、多用途的通用航空基础设施。鼓励新建住宅与商业楼宇预留低空基础设施。充分结合通用航空业发展特性,研究设定适用于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机场建设标准。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坚持通用航空标准化与技术创新、应用示范一体化推进,实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协同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开展标准研究,加快建立涵盖多种应用场景、各类装备的标准体系。加强工业方与适航审定方协作,协调推动工业标准与适航体系衔接。协调推动完善国家航空器管理体系,明确应用场景监管要求。

建立安全验证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航空工业基础,加 快试验验证资源共建共享,鼓励推动建立通用航空适航技术 服务与符合性验证,无人机第三方检测、试验等能力,支持 飞行测试、应用测试等基地建设。构建无人机质量保障及安 全验证体系,加强针对工业级无人机及eVTOL 的安全性可 靠性评估验证,推动形成一批支撑适航审定的工业标准。

夯实人才队伍基础。支持高校加强通用航空相关学科 专业建设,建设一批特色学院。围绕通用航空前沿新兴交叉 领域,深化产教融合,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精准育才。开展eVTOL 驾驶员、操纵员等专业人才培训,推动 在新兴航空装备一致性驾驶操纵、飞行员技术培训等领域形 成规范。鼓励地方出台通用航空产业人才支持政策。

促进通用航空装备制造与服务业高效融合。在无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等新兴应用领域,鼓励龙头企业探索形成产品研制、场景构建、示范运行一体化的商业模式。在航空应急救援领域,鼓励经验丰富、实力雄厚、保障能力突出的通用航空运营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高效协同,发展专业化航空应急救援装备运营平台。

探索通用航空装备产业科技金融合作新模式。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再贷款的政策优势,针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通用航空制造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充分利用风险投资等金融手段,加强通用航空装备产业技术研发融资支持。推动组建多元化股权的通用航空装备租赁公司,鼓励保险公司为通用航空装备研产销用全产业链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精准引导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资源向通用航空制造企业有效集聚。

方案明确,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央地联动,有序推进通用航空产业建设和资源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结合当地基础条件和潜在需求,在通用航空装备应用示范、产业集群建设、产业生态培育、产业政策制定等方面积极探索。组建通用航空产业创新发展专家委员会,加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决策支持和咨询服务。在加大政策支持上,充分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作用,支持通用航空装备推广应用。发挥政府采购作用,加大对通用航空装备和服务采购力度。落实国务院关于航空项目投资核准有关要求,规范通用航空项目投资核准程序。根据需要研究扩展城市空中交通等应用领域的无人机无线电频率供给和规范使用。

......

更多内容,见《方案》全文:

方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