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 (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4月1日


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

低空经济是以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主要包括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低空飞行保障等环节,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对于培育壮大经济新动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赋能社会治理、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低空空域改革、技术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加快培育发展我省低空经济,制定本实施方案及若干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决策部署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积极运用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和平台思维,统筹推进低空经济制造能力、创新能力、市场渗透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培育发展低空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形成低空制造和服务融合,应用和产业互促,协同联动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建立健全协同高效创新体系,探索验证低空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低空经济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科技创新支撑低空经济竞争力不断提升,塑造低空经济发展新动能。

2.坚持应用牵引。挖掘我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巨大需求和丰富应用场景,推进低空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引用和规模应用,以应用为牵引,激发市场活力,招引集聚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

3.坚持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发展基础,落实低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低空空域使用安全有序,引导规范低空飞行活动,维护飞行安全、公共安全和国防安全,统筹低空经济发展和安全。

4.坚持系统推进。注重发挥市场在低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低空经济谋划、产业生态营造、产业政策协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构建体系化推进、多元化参与的低空经济发展格局,系统提升低空经济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

5.坚持开放协作。抢抓国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强化央地、军民、国际协作发展,推动国内外创新资源和生产要素加快向我省低空经济聚集,不断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成一批应用示范场景,低空经济规模和创新能力快速提升,集聚化产业生态初步形成。到2027年,低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低空经济规模和创新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打造合肥、芜湖两个低空经济核心城市,发挥六安、滁州、马鞍山等市低空制造业配套优势,彰显安庆、宣城等市低空服务业特色,基本形成双核联动、多点支撑、成片发展的低空经济发展格局。

——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统筹考虑发展需求、规划布局和运营效益,建设规模适度的低空基础设施。到2025年,建设10个左右通用机场和150个左右临时起降场地、起降点,部分区域低空智联基础设施网初步形成。到2027年,建设20个左右通用机场和500个左右临时起降场地、起降点,全省低空智联基础设施网基本完备,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构建形成。

——产业规模加快提升。到2025年,低空经济规模力争达到6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80家左右,其中,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1—2家。到2027年,低空经济规模力争达到8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力争达到240家左右,其中,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

——创新能力有效提升。攻克一批低空领域关键卡脖子技术,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人机、固定翼飞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及其核心零部件,基本实现低空经济产业链自主可控。到2025年,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力争超过100个。到2027年,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超过120个。

——规模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省通用飞机飞行力争达到1万小时,无人机飞行力争达到160万小时。到2027年,通用飞机飞行力争达到1.5万小时,无人机飞行力争达到200万小时。

——产业生态逐步完善。到2025年,打造30个低空标杆应用场景,5个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2个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城市和1个低空综合应用城市群。到2027年,低空经济标杆应用场景、示范区、示范城市及综合应用城市群进一步扩容升级,争创若干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共建低空智联基础设施

加快推动通用机场、无人机起降设施等地面保障设施网及低空航路航线网的建成落地,统筹共建低空智能信息网、低空飞行数据平台及低空监管服务平台等低空新型基础设施。

1.构建低空航路航线网。充分利用低空空域资源,结合省内各市低空空域实际需求,推进合理划设适飞空域,保障低空飞行器有序安全飞行。开展数字化飞行规则、自由飞行模式等低空航路航线智能化研究,探索低空空域融合飞行管理机制,推进低空飞行器从隔离运行向融合运行演进,实现低空空域的高效使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体育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省通航控股集团,各市人民政府配合)

2.构建地面保障设施网。加快建设供各类低空飞行器起降、备降、停放、能源补给等功能的通用机场及起降场地,按需建设一批无人机小型起降平台、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以及停机库、中转站、能源站、固定运营基地(FBO)和航材保障平台等地面保障设施,引导已建成的通用机场或起降点,完善电动飞行器充换电设施、加氢站等能源基础设施。探索在合肥骆岗公园、大科学装置集中区、芜湖国家通用航空综合产业示范区、安庆(岳西)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等区域试点建设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测试验证低空产品和服务,开发低空商业场景和商业模式。(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省民航机场集团、省通航控股集团配合)

3.构建低空智能信息网。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基于省低空航线空域需要,完善通用航空智能信息网。完善城市低空飞行监视、气象保障、电磁环境监测等设施建设,支持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北斗数据链、通信感知一体化(ISAC)等新技术融合应用。支持针对管制区域和重大活动开展要地防御工程建设,部署雷达、无线电侦测、光电侦测等多源探测系统及干扰、诱骗、拦截、打击等反制系统。(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省通航控股集团配合)

4.建设低空飞行数据平台。建设省级低空飞行数据平台,打造低空飞行数字底座,实现跨省、跨部门数据共享,为空域划设、航路航线划设、飞行仿真、飞行评估等提供能力中台。按需建设市、区(县)级低空数据平台,与省级平台实现级联对接,支撑按需调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数据资源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省通航控股集团配合)

5.完善低空监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省级低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飞行计划申请与审批、航空情报服务、气象保障服务、飞行器及人员信息管理等功能。按需建设市级低空监管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和服务对接,为低空飞行器用户提供空域与航线申请、飞行计划申报、航空情报、气象保障、空中交通风险识别与预警、非法飞行器的识别与处置、飞行器及人员管理等服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省气象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省通航控股集团配合)

(二)增强低空科技创新引领

聚焦固定翼飞机、无人机、eVTOL及民用直升机等整机,中小微型航空发动机、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系统、机载系统及飞控系统等关键系统、零部件、关键材料及元器件,开展技术攻关。

6.建设科技创新支撑平台。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工业设计中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科技创新资源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建立创新联合体和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低空领域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智库等单位共同组建低空经济创新联盟,为低空应用场景、产业协同、安全监管、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7.协同攻关关键共性技术。支持头部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飞行器整机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中小微型航空发动机、机载系统、航电系统、航空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升级,围绕低空感知管控体系和低空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开展研究,有序推进要地防御技术创新迭代。引导开展新能源飞机总体设计、能源系统、全电机载系统等技术攻关,突出发展高能量密度、高放电效率、高安全性的动力电池技术以及高可靠性、高功重比、高效率的电推进技术,前瞻谋划氢燃料存储技术、氢燃料电池技术、氢内燃、氢涡轮发动机技术、氢涡轮混合电推进技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8.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注重“顶天立地”和“铺天盖地”两手抓,培育一批低空经济科技领军企业,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决策话语权。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在低空制造、低空运营、低空基础设施等领域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9.健全产业服务标准体系。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编制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低空基础设施等领域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行业应用标准,形成一批国际、国家、地方、团体等标准成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三)推进低空制造业集群化发展

推动重大项目招引落地,聚焦整机制造与关键配套开展企业梯队培育及产业链协同应用,提升低空制造业企业智能绿色制造水平,推进低空制造业集群化发展。

10.招引落地重大产业项目。强化“双招双引”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低空经济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围绕产业链图谱发挥头部企业、行业协会、会展活动、应用场景专业化、常态化招商效能,招引一批战略性、标志性、引领性重大项目。强化项目协调调度,优化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持续扩大低空经济有效投资,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通航控股集团,各市人民政府配合)

11.培育融通发展企业梯队。聚焦固定翼飞机、无人机、直升机、eVTOL等整机的研制和规模化应用,集中力量招引和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头部企业,壮大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加大企业资质申报和认证力度,促进整机制造与关键配套协同发展。推动中小企业深度嵌入央企、省属企业等头部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和价值链,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国资委、省通航控股集团,各地人民政府配合)

12.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围绕低空飞行器整机、动力系统、飞控系统、材料与元器件等领域,推动短板领域补链、优势领域延链、新兴领域建链,加快形成系统完善、富有韧性和竞争力的低空经济产业链条。加强整机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协作沟通,稳步提升零部件企业的配套水平,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坚持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参与省内低空经济建设,促进技术、产业和产业链跨界融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人民政府配合)

13.提升智能绿色制造水平。推进低空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企业能源、资源、环境管理水平。推行绿色表面处理、清洁加工、低能耗工艺,发展绿色设计技术和面向环境、能源和材料的绿色制造技术,培育金属、复合材料、动力电池报废拆解与再生利用等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各市人民政府配合)